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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环莞快速路三期长安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2024-03-27 15:36 来源: 东莞交投集团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要求,现开展“东莞市环莞快速路三期长安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东莞市环莞快速路三期长安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

2.项目性质:新建

3.项目选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虎门、大岭山境内

4.建设内容:环莞三期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起点接现状环莞快速路二期,终点位于莞长路,路线全长约10公里,路线走向自西向东,位于虎门镇、大岭山镇境内。本项目采用城镇化地区干线一级公路标准,主线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设置花灯盏隧道、莲花山隧道共2座隧道,总长度约3公里。枢纽互通立交1座,菱形立交2座,辅道长约4.2公里,匝道长约5.4公里。特大桥1172.52米/1座,大桥2268.12米/5座,天桥1座,通道涵2道。并含路基路面、交安设施、给排水、照明、环境、绿化等工程。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冷工   联系电话:0769-2809164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莞樟路主山段83号金海商务大厦506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69-23616183 

邮箱:31522686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




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7日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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