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莞快速路三期长安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施工第二合同段
补遗书第2号
致投标人:
一、于2024年6月4日随《环莞快速路三期长安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施工第二合同段补遗书第1号》发出的“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固化清单】”(xlsx格式文件)作废,以随本补遗书第2号发出的“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固化清单】”(xlsx格式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下载上述随本补遗书第2号发出的最新招标资料,并结合最新的招标资料编制投标文件。
二、在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中增加“合同用款估算表”格式(格式详见附件),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可将“合同用款估算表”上传至“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投标函”处。此前发布的与“合同用款估算表”有关的回复,以本补遗书规定为准。
三、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会时间及投标会地点修改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会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本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不相符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下载本补遗书,逾期不下载,将视为己清楚并认同本补遗书。
招标人: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4年 月 日
附件:
合同用款估算表
从开工月算起的时间(月) |
投标人的估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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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 |
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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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元) |
(%) |
金额(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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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开工预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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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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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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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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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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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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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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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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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责任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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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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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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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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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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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可按工程进度估算并填写本表。
2.用款额按所报单价和总额价估算,不包括价格调整和暂列金额、暂估价,但应考虑开工预付款的扣回以及签发付款证书后到实际支付的时间间隔。
说明:需由投标人使用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