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至番禺高速公路桥头至沙田段工程施工第6、7A、7B、8A合同段招标文件补遗书(第1号)
各投标人:
一、根据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现答复如下:
(一)问:若我单位不满足营运资金要求,需开具7.2亿元的银行信贷证明,请问是每个标段开具7.2亿元,即开具4份7.2亿元共28.8亿元的银行信贷证明还是4个标段共用一份7.2亿元的银行信贷证明?
答复:4个标段可共用一份7.2亿元的银行信贷证明。
(二)问:双层桥施工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工程竣工报告或其他竣工(交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请问如以上材料未能体现双层桥特点,提供竣工图或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来辅以证明是否满足要求?
答复: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可作为其他竣工(交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证明业绩评审评分指标。
二、对施工第6、7A、7B、8A合同段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补充和修改如下:
(一)补充各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安全生产费、进度奖、定额工日工资总额如下表:
标段 |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单列的安全生产费和进度奖)(元) |
安全生产费 (元) |
进度奖 (元) |
定额工日工资总额(元) |
第6合同段 |
1093581507.00 |
27522747.00 |
10796087.00 |
157287539.00 |
第7A合同段 |
970149116.00 |
24488949.00 |
6718188.00 |
136616248.00 |
第7B合同段 |
824030978.00 |
20735094.00 |
8076593.00 |
138419814.00 |
第8A合同段 |
1470285996.00 |
37128643.00 |
6037962.00 |
230131980.00 |
(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修改
1、将第6、7B、8A合同段招标文件“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第25.3.7(21)条款修改如下:
(21)承包人须委托有相应资质检测单位承担专项验收检测,专项验收检测单位由承包人综合考虑信用评价、服务质量、检测能力等方面因素择优选定,报发包人批准后,报质监机构备案,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专项验收检测项目中属于《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需承包人承担的试验检测工作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上述专项验收检测项目和频率应满足《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东莞市道路建设工程强制性质量检测工作指南>的函》(东交函[2020]121号)和相关规范要求的规定。
2、将第7A合同段招标文件“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第25.3.8(21)条款内容修改如下:
(21)承包人须委托有相应资质检测单位承担专项验收检测,专项验收检测单位由承包人综合考虑信用评价、服务质量、检测能力等方面因素择优选定,报发包人批准后,报质监机构备案,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专项验收检测项目中属于《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需承包人承担的试验检测工作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上述专项验收检测项目和频率应满足《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东莞市道路建设工程强制性质量检测工作指南>的函》(东交函[2020]121号)和相关规范要求的规定。
三、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随本补遗书一起发出,请各投标人注意查收和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填报。
四、本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原发布的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请各投标人在收到本补遗书后(24小时内),按照后附的“确认函”格式以邮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确认函扫描发送至邮箱:925387844@qq.com,)回复招标人,确定已收到本补遗书(须加盖公章)。
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你方2020年 月 日发出的东莞至番禺高速公路桥头至沙田段工程施工第6、7A、7B、8A合同段招标文件补遗书(第1号),共 页,我方已于2020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联系电话(传真):
投标人:
2020年 月 日
招标人: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 2020年 11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