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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巴士有限公司企石镇、石排镇及甬莞高速莞樟互通站场充电服务采购项目澄清通知
2019-10-24 09:36 来源: 发布机构: 【字体:   打印

东莞巴士有限公司企石镇、石排镇及甬莞高速莞樟互通站场充电服务采购项目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莞巴士有限公司委托,于20191018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gzb.com.cn)、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dgjtjt.com.cn)和东莞巴士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东莞巴士.com/)上发布了东莞巴士有限公司企石镇、石排镇及甬莞高速莞樟互通站场充电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BS-CG2019055)的公开招标公告,现将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

一、招标文件P31原要求“四、建设周期和服务期”其中的“★2、服务期:本合同有效期限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7年或累计支付金额达到合同约定总金额(先到先达)。”

修改为:“★2、服务期:本合同有效期限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7年或累计支付金额达到合同约定总金额(先到先达);其中包C4年为固定服务期,后3年为意向服务期,招标人将根据场地的使用情况有可能提前终止包C的合同,因招标人场地使用权限问题导致提前终止合同的,招标人将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中标人的经济损失,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充分考虑(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包C投标视为同意该条款)。”

二、招标文件P42原要求“第二条 服务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 7 年或累计支付金额达到合同约定总金额(先到先达)。”

修改为:第二条 服务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7年或累计支付金额达到合同约定总金额(先到先达),其中前4年为固定服务期,后3年为意向服务期,甲方将根据场地的使用情况有可能提前终止本合同,因甲方场地使用权限问题导致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将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乙方的经济损失。”

三、 本项目招标文件涉及上述内容相应修改,其它内容均无修改。请各位投标人按照本通知及时做好投标的准备工作,并在接收到本文件后,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回传至我公司邮箱:25118099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505

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019033                真:076922889228

招标人名称:东莞巴士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横坑村汽车客运东站2号行车公寓

采购联系人:周小姐                      编:523000

联系电话:0769-26880814                 真:0769-26880814

招标人:东莞巴士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1023

澄清通知-东莞巴士有限公司企石镇、石排镇及甬莞高速莞樟互通站场充电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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