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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莞快速路三期长安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施工第三合同段施工招标公告
2024-05-28 18:00 来源: 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字体:   打印

环莞快速路三期长安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施工第三合同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莞快速路三期长安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发改投审〔2024〕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东交建〔2024〕00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第三合同段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环莞快速路三期长安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施工第三合同段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编号:SSASSO1240047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环莞快速路三期长安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位于东莞市虎门、大岭山镇,呈东西走向,起点西接环莞快速二期,于常虎高速与广深港高铁交叉处南侧下穿广深港高铁,终于莞长路,路线长10公里。道路等级为城镇化一级公路,主线设计速度为80km/h。

项目周边环境、文物情况,水文、气候、气象及地质简况以及交通、电力、通讯及其他条件等,详见图纸。(仅供参考,投标人需进一步调查和核实)

环莞快速路三期长安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施工第三合同段位于东莞市大岭山镇,起点为武警训练场,终点为莞长路,路线长约3.76km,具体桩号范围为左幅K6+240~K10+000;右幅 K6+212~K10+000。本标段主线设置大桥1438.92m/2座、中桥31.4m/1座、互通立交1座。具体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 630日(具体以开工令时间为准),计划工程交工验收日期:2027630日。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环莞快速路三期长安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施工第三合同段,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路基工程(不含垫层以上)、排水工程(不含预制梁段横向排水管)、桥梁工程(不含预制小箱梁及预制梁段防撞墙、支座、伸缩缝及预制梁段预埋件,预制梁段整体化层、桥面防水层等)、改沟改路工程(含路面部分)、临时工程等。具体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1 个标类2 个标段(环莞快速路三期长安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施工第二合同段、环莞快速路三期长安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施工第三合同段),本标段为环莞快速路三期长安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施工第三合同段。具体见附件

标段类别

标段

起讫桩号

长度(km)

主要工程项目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B类

桥隧比较大工程(桥隧比35%

标段的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详见附件 1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 1 至附录 7 详见附件 2

注: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  接受(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各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下同。]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5)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50%;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在本次招标中,共分 2 个标段(环莞快速路三期长安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施工第二合同段、环莞快速路三期长安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施工第三合同段),每个投标人均可参与所有标段投标,并按所申请的标段分别提交投标文件,但只允许中  1  个标。 如果投标人成为其中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自动失去另一个标段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如果出现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都排名第一,将确定该投标人为最高投标限价较高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该投标人自动失去在本次招标中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他标段的综合排名名次高者自动上升为中标候选人,如此类推。

环莞快速路三期长安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施工第一合同段的承包人不能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本次招标的中标单位不能参与该项目的后续土建工程(预制梁施工标段、路面标段除外)的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注: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 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3.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6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取消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3.7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企业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企业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 有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等)等信息的登记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 052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公开招标时采用】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日至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购买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电子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邀请招标时采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06200930分。投标会时间:202406200930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7)  

5.3 逾期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dgjtjt.com.cn/)以及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服务平台(http://gyl.dgjtjt.com.cn/)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莞樟路东城段199号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2号丰硕广场601

邮政编码:       523000                  邮政编码:           52300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781257524@qq.com        

联系人:          黄峻朗                  人:           陈镇列             

话:     0769-28091691                   话:        0769-22624481         

真:            /                        真:             /               

20240528

附件1:标段的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7

附件3: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欢迎主动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重点举报内容:一是强揽项目、围标串标、恶意竞标;二是强迫交易、堵路阻工、敲诈勒索,干预项目实施;三是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四是煽动群众闹事缠访,聚众扰乱公共秩序;五是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其它涉黑涉恶问题。举报电话: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扫黑办0769-22002528,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招标监督0769-22002153。


招标公告(环莞西三标)

环莞快速路三期长安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施工第三合同段招标文件(终稿)

第三合同段.part1

第三合同段.part2

第三合同段.part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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