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医院科教综合楼和急救中心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SHWJA12211208_1
本招标项目 东莞市人民医院科教综合楼和急救中心工程)已由 东莞市万江街道经济发展局 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0-441900-84-03-03471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人民医院和东莞交投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东莞交投置业有限公司与东莞市人民医院共同出资),招标人为东莞交投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市人民医院科教综合楼和急救中心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东莞市万江街道新谷涌工业区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48241.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4434.53平方米,拟新建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及其地下停车场、急救中心及其地下室(包括急救中心停机坪)、人民医院公交首末站、人防工程及交通无缝连接工程等。拟建科教综合楼建筑面积约6.28万平方米,急救中心建筑面积约1.68万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6.48万平方米;拟建最大建筑高度为79.3米,最大跨度为34米。上述建设规模为暂定,最终以上级部门批复为准。总投资额为1076015025.96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935420578.66元,最终以上级部门批复金额为准。
2.4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 1076015025.96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服务合同所有服务内容并向委托人提交完整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管理相关资料,且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管理相关资料需通过委托人审核之日止。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①项目管理:从EPC设计起,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管理、BIM管理、报批报建相关服务、合同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项目组织协调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管理、档案管理、风险管理、竣工验收收尾及移交管理、工程结算管理、后评价、运营管理咨询等。②工程监理: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监理、与工程监理相关的其他工作。③设计咨询:方案及施工图程序性审核、方案及施工图技术性审核、方案及施工图精细化审核。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专业和等级)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投标人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咨询业务备案(专业须包含建筑,服务范围包括项目咨询)。
(4)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同一个项目单个合同承接过建筑面积在9.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在同一个项目上至少承担以下三项工作内容:①项目管理或项目管理咨询、②设计或设计管理或设计咨询或技术咨询、③BIM管理或BIM咨询或BIM应用(纯建模除外))。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提交相关专业资质证书。上述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合同主要页的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项目的规模及特征,需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管理人员资格:
3.2.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在投标人本单位任职;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委派。
3.2.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2)具备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3)本项目实施时,不得在本项目中兼任其他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除本工程外的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任职。
3.2.3技术负责人(总控工程师或总工程师):
(1)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3.2.4 设计咨询负责人
(1)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3.2.5 BIM咨询负责人
具有工程类或计算机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1)需提供职称证、注册执业资格证原件扫描件。
(2)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由牵头单位提供,其他人员应由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分工的单位提供。
(3)上述所有人员均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证明(2021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6个月)原件扫描件。
3.3其他要求:
(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限制投标”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þ(4)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财政投资项目必选条款】
(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þ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þ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þ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þ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þ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þ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þ根据《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东建质安〔2022〕8号)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和人员;
þ其它:(1)投标人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2)投标人存在大额诉讼或多宗诉讼或其它违法、违约等影响本次招标项目正常履行的情形。(3)投标人及其关联公司存在曾与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签订合同,且在履约过程中因投标人及其关联公司严重违约而导致合同中止、变更、解除的情形。(4)投标人及其关联公司存在正在与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诉讼的情形。(5)存在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认定投标人及其关联公司在与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履约过程中存在违约责任或过失责任的情形。(6)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7)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
(6)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3.3其他要求下(1)至(5)点要求(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项目管理方/þ监理方/□设计咨询方/□BIM咨询方;
(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设计管理咨询负责人、BIM咨询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
(3)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个(含联合体牵头人);
(4)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4.1 þ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2年10月21日9时30分。投标会时间:2022年10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2)。
5.2投标人必须通过交易系统在线上传投标文件,上述方式外提交的投标文件及逾期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及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dgjtjt.com.cn/dgluqiao/index.shtml)(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介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担保。
7.2 þ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担保金额: 400,000 元。
7.2.1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
¨其它: 。
7.2.2投标担保形式注意事项:
(1)联合体参加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
(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单项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的关联时间。
(3)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中心系统的,无法关联。
(4)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5)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手续详见中心办事指南,请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办理。
8. 其它说明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交投置业有限公司 ;
电话:0769-22080142;
地址:东莞市佛岭路莞深高速管理中心。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0769-22203133 ;
地址: 东莞市东城区莞龙大道下桥路段283号 。
8.2 其他: /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莞交投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佛岭路莞深高速管理中心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A501室
邮 编: 523000 邮 编: 523000
联 系 人:荆先生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0769-22080142 电 话: 0769-21666806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2年9月30日
东莞市人民医院科教综合楼和急救中心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招标文件(0930)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封面-东莞市人民医院科教综合楼和急救中心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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