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单位现公开深圳外环高速公路东莞段工程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
一、项目概况
(一)建设规模
深圳外环高速公路东莞段起点位于观澜河大桥,终点位于莞深交界的清林隧道,经过塘厦、清溪、凤岗三镇,全长17.05km。其中设特大桥、大桥11505m/12座;设中隧道 1230m/2 座,设平山、塘背、桥陇、凤岗、清林互通立交共 5 处,批复概算为48.77亿元。
(二)技术标准
采用高速公路技术标准,主要技术指标如下:
1.设计速度:100km/h;
2.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 级;
3.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 1/300,其余桥涵、路基 1/100;
4.路基宽度:33.5m;
5.桥涵宽度:与路基同宽;
6.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
二、公示内容
深圳外环高速公路东莞段工程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
调试日期:2021年06月1日~2021年8月1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话(请在上班时间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2021年6月1日-2021年6月10日)。
五、公告发布单位
单位名称:东莞市新凤塘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东莞市塘厦镇石潭埔裕民街91号
联系人:方一钱
联系电话:0769-87989935
E-mail: 453212316@qq.com
邮政编码:523710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