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傍晚,曲振伟车长驾驶273路公交车执行营运任务,途经“锦厦邮政站”时,发现前方右侧道路店铺门口停放的一辆轿车有起火情况。曲振伟当即将公交车停放在安全位置,在征得车上乘客同意后,迅速拿起车上的灭火器,冲上前去灭火。在确认火情彻底扑灭后,曲振伟回到岗位上继续执行营运任务。因其见义勇为的英勇事迹,曲振伟于2021年7月被评为2021年第二季度“东莞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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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傍晚,曲振伟车长驾驶273路公交车执行营运任务,途经“锦厦邮政站”时,发现前方右侧道路店铺门口停放的一辆轿车有起火情况。曲振伟当即将公交车停放在安全位置,在征得车上乘客同意后,迅速拿起车上的灭火器,冲上前去灭火。在确认火情彻底扑灭后,曲振伟回到岗位上继续执行营运任务。因其见义勇为的英勇事迹,曲振伟于2021年7月被评为2021年第二季度“东莞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