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莞三期东段常平岗梓片区新增路网完善工程补遗书第1号
招标编号: SSASSO12400824
致投标人:
根据环莞三期东段常平岗梓片区新增路网完善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发布补遗书第1号。
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补充:
招标文件重要提示:
10.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招标人将加强对评标报告的审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审查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发现异常情形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复核,确认存在问题的,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和处理。
第二部分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最高投标限价及安全生产费等相关内容修改与补充:
1、投资金额:人民币 119106718 元;
2、工程预算编制单位: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3、招标控制价(含安全生产费)为:人民币 119106718 元;
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117366460 元(不含安全生产费);
5、最高投标限价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 15363445 元;
6、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下浮率的有效摇珠范围为6.62%- 9.62% ,下浮率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将否决其投标。
7、本工程单列部分的安全生产费:人民币 1740258 元。
第三部分 对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作如下修改:
1、前附表第3.5.5项第③目修改:
前附表第3.5.5项第③目原文“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修改为“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或在省级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系统上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如证书有效期已过期,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关于证书有效的文件等证明资料”。
第四部分 对招标文件的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作如下修改:
1、将 16.1 款的第三条第(二)项修改为:
(二)本工程各可调因子权重和定值权重分别为:
1、人工(13.09%)
2、水泥(4.59%)
3、砂(6.4%)
4、石(9.22%)
5、砌块(0.06%)
6、沥青(0.42%)
7、沥青混凝土(8.07%)
8、商品混凝土(0.00%)
9、管桩(0.00%)
10、钢筋(10.37%)
11、钢材(1.83%)
12、铜材(0.00%)
13、机械用燃油(2.72%)
14、定值权重(43.23%)
2、将25.2.6项第(14)目修改为:
施工单位提供的结算资料包括《东莞市城市建筑垃圾排放证》、消纳证明文件、处置联单、相关合同、支付凭证或发票等资料。结算时如承包单位未能提供上述相应资料的,土石方工程将按自平衡考虑,不计算任何消纳费用。
第五部分 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说明的内容以随本补遗书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固化清单)中的清单说明为准。
第六部分 其他:
于2024年8月30日随招标公告发出的图纸(rar格式文件)作废,以随本补遗书第1号发出的图纸(rar格式文件)为准,同时随本补遗书第 1 号发出工程量清单(固化清单)(xlsx 格式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计量与支付规则(PDF 格式文件),请各投标人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下载上述随本补遗书第 1 号发出的最新招标资料,并结合最新的招标资料编制投标文件。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补遗书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不相符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请各投标人于投标会前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下载本补遗书。如投标人未下载本补遗书,将视其为已经清楚并认同本补遗书的所有内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单位: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4 年 9 月 10 日
补遗书第1号:环莞三期东段常平岗梓片区新增路网完善工程.pdf
环莞三期东段常平岗梓片区新增路网完善工程公常路清单计量与支付规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