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企石深巷考场工程监理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SHBWQA11900404)
各投标人:
现对2019年12月11日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发布的东莞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企石深巷考场工程监理的招标文件作如下说明(或澄清):
疑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评标办法前附表3”第5项“监理项目业绩”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日期以监理验收日期为准,而下面说明第5点要求日期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到底以哪个为准?
答:①本项目只接受已完工业绩。除监理合同外,业绩证明材料须附上竣工验收合格(或已完工)证明材料;②业绩需提供监理合同复印件等作为证明材料,日期以竣工验收或完工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签章齐全,即文件中有标注需盖章签字的地方均有相应盖章签字,其中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上需有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公章),已完工证明材料上需有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加盖公章确认。所有文件还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下无正文)
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不相符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单位:东莞交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 12月16日
注:请各投标人于投标会前自行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g.gov.cn下载本补充通知,逾期不下载,将视为已经清楚并认同本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