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gzb.com.cn)和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dgjtjt.com.cn)上发布了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承销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T-CG2019007)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现将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P34页1-1:A包商务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细则 |
分值 |
1 |
承销规模 |
评比各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发行承销的评级为AAA、期限为1、3、5、7、10、15、20和30年的中期票据(只将投标人承销的且最终成功上市交易的中期票据纳入统计范围,不得遗漏,不得虚增)的“实际募集资金”规模【若为联席主承销,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承销金额均为整个中期票据的实际募资金额(例如,A银行和B银行联席承销了40亿元中期票据,A银行为主承销商,B银行为联席主承销商。对于此笔中期票据,本次评选认定的A银行的承销金额为40亿元,B银行的承销金额为40亿元。)】 投标人“实际募集资金”≥所有投标人平均“实际募集资金”,得分=15 投标人“实际募集资金”<所有投标人平均“实际募集资金”,得分=投标人的“实际募集资金”÷所有投标人平均“实际募集资金”×15 【备注】对于3+2年的中期票据,期限视为3年,纳入本次评分统计范围;对于2+1年的中期票据,期限视为2年,不纳入本次评分统计范围。其他M+N期限结构的中期票据承销记录以此类推处理。 |
15分 |
2 |
承销数量 |
评比各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发行承销的评级为AAA、期限为1、3、5、7、10、15、20和30年的中期票据的发行数量,(若为联席承销,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的发行纪录各记一笔) 投标人的发行笔数≥所有投标人发行笔数的平均数,得分=15分 投标人的发行笔数<所有投标人发行笔数的平均数: 得分=投标人的发行笔数÷所有投标人发行笔数的平均数×15 【备注】对于3+2年的中期票据,期限视为3年,纳入本次评分统计范围;对于2+1年的中期票据,期限视为2年,不纳入本次评分统计范围。其他M+N期限结构的中期票据承销记录以此类推处理。 |
15分 |
3 |
发行业绩 |
统计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各投标人所有发行承销的中期票据的发行利率与指导利率(指导利率为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公布的、公布日期与债券发行日期最接近时的(早于或等于发行日期)参考利率,数据来源于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的“定价估值”。如,票据发行日期为2017年1月5日,交易商协会在2017年1月3日和2017年1月9日均公布了参考利率,则应当选择2017年1月3日的利率作为参考标准)的差异 单次发行得分= 加权平均得分=单次发行得分× 加权平均得分之和=∑加权平均得分 将各投标人的加权平均得分之和(投标人自行计算)进行排名,第一名得40分,第二名得39分,以此类推,40名(不含)之后得分为零。 【备注】对于3+2年的中期票据,期限视为3年,纳入本次评分统计范围,且其指导利率为3年期“定价估值”;对于2+1年的中期票据,期限视为2年,不纳入本次评分统计范围。其他M+N期限结构的中期票据承销记录以此类推处理。 |
40分 |
澄清为: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细则 |
分值 |
1 |
承销规模 |
评比各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发行承销的主体评级为AAA、期限为3、5、7、10、15、20和30年的中期票据(只将投标人承销的且最终成功上市交易的中期票据纳入统计范围,不得遗漏,不得虚增)的“实际募集资金”规模【若为联席主承销,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承销金额均为整个中期票据的实际募资金额(例如,A银行和B银行联席承销了40亿元中期票据,A银行为主承销商,B银行为联席主承销商。对于此笔中期票据,本次评选认定的A银行的承销金额为40亿元,B银行的承销金额为40亿元。)】 投标人“实际募集资金”≥所有投标人平均“实际募集资金”,得分=15 投标人“实际募集资金”<所有投标人平均“实际募集资金”,得分=投标人的“实际募集资金”÷所有投标人平均“实际募集资金”×15 【备注】对于3+2年的中期票据,期限视为3年,纳入本次评分统计范围;对于3+2+3年的中期票据,期限视为3年,纳入本次评分统计范围;对于2+1年的中期票据,期限视为2年,不纳入本次评分统计范围;对于2+3+2年期的中期票据,期限视为2年,不纳入本次评分统计范围。其他M+N和M+N+L期限结构的中期票据承销记录以此类推处理。 |
15分 |
2 |
承销数量 |
评比各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发行承销的主体评级为AAA、期限为3、5、7、10、15、20和30年的中期票据的发行数量,(若为联席承销,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的发行纪录各记一笔) 投标人的发行笔数≥所有投标人发行笔数的平均数,得分=15分 投标人的发行笔数<所有投标人发行笔数的平均数: 得分=投标人的发行笔数÷所有投标人发行笔数的平均数×15 【备注】对于3+2年的中期票据,期限视为3年,纳入本次评分统计范围;对于3+2+3年的中期票据,期限视为3年,纳入本次评分统计范围;对于2+1年的中期票据,期限视为2年,不纳入本次评分统计范围;对于2+3+2年期的中期票据,期限视为2年,不纳入本次评分统计范围。其他M+N和M+N+L期限结构的中期票据承销记录以此类推处理。 |
15分 |
3 |
发行业绩 |
统计各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发行承销的主体评级为AAA、期限为3、5、7、10、15、20和30年的中期票据的发行利率与指导利率【指导利率为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公布的、公布日期与债券发行日期最接近时的(早于或等于发行日期)参考利率,数据来源于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的“定价估值”。如,票据发行日期为2017年1月5日,交易商协会在2017年1月3日和2017年1月9日均公布了参考利率,则应当选择2017年1月3日的利率作为参考标准】的差异 单次发行得分= 加权平均得分=单次发行得分× 加权平均得分之和=∑加权平均得分 将各投标人的加权平均得分之和(投标人自行计算)进行排名,第一名得40分,第二名得39分,以此类推,40名(不含)之后得分为零。 【备注】对于3+2年的中期票据,期限视为3年,纳入本次评分统计范围,且其指导利率为3年期“定价估值”;对于3+2+3年的中期票据,期限视为3年,纳入本次评分统计范围,且其指导利率为3年期“定价估值”;对于2+1年的中期票据,期限视为2年,不纳入本次评分统计范围;对于2+3+2年期的中期票据,期限视为2年,不纳入本次评分统计范围。其他M+N和M+N+L期限结构的中期票据承销记录以此类推处理。 |
40分 |
二、原招标文件P36页1-2:B包商务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细则 |
分值 |
1 |
承销规模 |
评比各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发行承销的评级为AAA、期限为1、3、5、7、10、15、20和30年的中期票据(只将投标人承销的且最终成功上市交易的中期票据纳入统计范围,不得遗漏,不得虚增)的“实际募集资金”规模【若为联席主承销,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承销金额均为整个中期票据的实际募资金额(例如,A银行和B银行联席承销了40亿元中期票据,A银行为主承销商,B银行为联席主承销商。对于此笔中期票据,本次评选认定的A银行的承销金额为40亿元,B银行的承销金额为40亿元。)】 投标人“实际募集资金”≥所有投标人平均“实际募集资金”,得分=20 投标人“实际募集资金”<所有投标人平均“实际募集资金”,得分=投标人的“实际募集资金”÷所有投标人平均“实际募集资金”×20 【备注】对于3+2年的中期票据,期限视为3年,纳入本次评分统计范围;对于2+1年的中期票据,期限视为2年,不纳入本次评分统计范围。其他M+N期限结构的中期票据承销记录以此类推处理。 |
20分 |
2 |
承销数量 |
评比各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发行承销的评级为AAA、期限为1、3、5、7、10、15、20和30年的中期票据的发行数量,(若为联席承销,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的发行纪录各记一笔) 投标人的发行笔数≥所有投标人发行笔数的平均数,得分=15分 投标人的发行笔数<所有投标人发行笔数的平均数: 得分=投标人的发行笔数÷所有投标人发行笔数的平均数×15 【备注】对于3+2年的中期票据,期限视为3年,纳入本次评分统计范围;对于2+1年的中期票据,期限视为2年,不纳入本次评分统计范围。其他M+N期限结构的中期票据承销记录以此类推处理。 |
15分 |
3 |
发行业绩 |
统计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各投标人所有发行承销的中期票据的发行利率与指导利率(指导利率为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公布的、公布日期与债券发行日期最接近时的(早于或等于发行日期)参考利率,数据来源于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的“定价估值”。如,票据发行日期为2017年1月5日,交易商协会在2017年1月3日和2017年1月9日均公布了参考利率,则应当选择2017年1月3日的利率作为参考标准)的差异 单次发行得分= 加权平均得分=单次发行得分× 加权平均得分之和=∑加权平均得分 将各投标人的加权平均得分之和(投标人自行计算)进行排名,第一名得40分,第二名得39分,以此类推,40名(不含)之后得分为零。 【备注】对于3+2年的中期票据,期限视为3年,纳入本次评分统计范围,且其指导利率为3年期“定价估值”;对于2+1年的中期票据,期限视为2年,不纳入本次评分统计范围。其他M+N期限结构的中期票据承销记录以此类推处理。 |
40分 |
澄清为: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细则 |
分值 |
1 |
承销规模 |
评比各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发行承销的主体评级为AAA、期限为3、5、7、10、15、20和30年的中期票据(只将投标人承销的且最终成功上市交易的中期票据纳入统计范围,不得遗漏,不得虚增)的“实际募集资金”规模【若为联席主承销,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承销金额均为整个中期票据的实际募资金额(例如,A银行和B银行联席承销了40亿元中期票据,A银行为主承销商,B银行为联席主承销商。对于此笔中期票据,本次评选认定的A银行的承销金额为40亿元,B银行的承销金额为40亿元。)】 投标人“实际募集资金”≥所有投标人平均“实际募集资金”,得分=20 投标人“实际募集资金”<所有投标人平均“实际募集资金”,得分=投标人的“实际募集资金”÷所有投标人平均“实际募集资金”×20 【备注】对于3+2年的中期票据,期限视为3年,纳入本次评分统计范围;对于3+2+3年的中期票据,期限视为3年,纳入本次评分统计范围;对于2+1年的中期票据,期限视为2年,不纳入本次评分统计范围;对于2+3+2年期的中期票据,期限视为2年,不纳入本次评分统计范围。其他M+N和M+N+L期限结构的中期票据承销记录以此类推处理。 |
20分 |
2 |
承销数量 |
评比各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发行承销的主体评级为AAA、期限为3、5、7、10、15、20和30年的中期票据的发行数量,(若为联席承销,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的发行纪录各记一笔) 投标人的发行笔数≥所有投标人发行笔数的平均数,得分=15分 投标人的发行笔数<所有投标人发行笔数的平均数: 得分=投标人的发行笔数÷所有投标人发行笔数的平均数×15 【备注】对于3+2年的中期票据,期限视为3年,纳入本次评分统计范围;对于3+2+3年的中期票据,期限视为3年,纳入本次评分统计范围;对于2+1年的中期票据,期限视为2年,不纳入本次评分统计范围;对于2+3+2年期的中期票据,期限视为2年,不纳入本次评分统计范围。其他M+N和M+N+L期限结构的中期票据承销记录以此类推处理。 |
15分 |
3 |
发行业绩 |
统计各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发行承销的主体评级为AAA、期限为3、5、7、10、15、20和30年的中期票据的发行利率与指导利率【指导利率为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公布的、公布日期与债券发行日期最接近时的(早于或等于发行日期)参考利率,数据来源于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的“定价估值”。如,票据发行日期为2017年1月5日,交易商协会在2017年1月3日和2017年1月9日均公布了参考利率,则应当选择2017年1月3日的利率作为参考标准】的差异 单次发行得分= 加权平均得分=单次发行得分× 加权平均得分之和=∑加权平均得分 将各投标人的加权平均得分之和(投标人自行计算)进行排名,第一名得40分,第二名得39分,以此类推,40名(不含)之后得分为零。 【备注】对于3+2年的中期票据,期限视为3年,纳入本次评分统计范围,且其指导利率为3年期“定价估值”;对于3+2+3年的中期票据,期限视为3年,纳入本次评分统计范围,且其指导利率为3年期“定价估值”;对于2+1年的中期票据,期限视为2年,不纳入本次评分统计范围;对于2+3+2年期的中期票据,期限视为2年,不纳入本次评分统计范围。其他M+N和M+N+L期限结构的中期票据承销记录以此类推处理。 |
40分 |
三、原招标文件P39页3.1款
原文为:3.1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Yn=Y-(Gn-T)×K×H
其中:
Yn:投标人价格得分;
Y:价格分值;
Gn:投标人投标报价;
调整因子:T=0.8‰,K=12.5,H=1000。
澄清为:3.1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Yn=Y-(Gn-T)×K×H
其中:
Yn:投标人价格得分;
Y:价格分值;
Gn:投标人投标报价;
调整因子:T=0.8‰,K=12.5,H=1000。
注:价格得分满分10分,若投标人报价低于0.8‰,计算结果大于10分的,则按10分计算。
四、原招标文件投标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投标及开标地点修改如下:
投标时间:2019年9月3日10:3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9月3日10:30
投标及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7)。
五、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603A号
邮 编:523000 联 系 人:杨小姐
电 话:0769-23362689 传 真:0769-23360860
邮 箱:youdedg@163.com
招标单位名称: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樟路东城段199号
邮 编:523000 联 系 人: 温先生
电 话:0769-22083216 传 真:0769-22083380
其他内容不变,如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通知有不符之处,以本通知为准,特此通知。
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承销商采购项目澄清通知
招标单位: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室
2019年8月16日